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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得谅解协议,能撤销案件,能无罪吗?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4-01-15 09:52:36

获得谅解协议,能撤销案件,能无罪吗?很多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家属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这也是我们在接受咨询时,常常会被问到一个问题。很多当事人因为心里非常恐慌,认为自己做错事了,认为只要积极赔偿对方就能获得对方的谅解,就能让对方撤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即便是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实际的损失金额的好几倍,几十万,上百万,依然一股冲动照赔不误。但是最终发现案件没撤,法院判处的刑期又没达到自己的预期,这个时候,钱都赔完,又没钱缴纳罚金,便开始迷茫了。首先来说,商标犯罪案件,它是刑事案件,既然是刑事案件,它就有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它和民事案件不同,不是说存在一个原告,原告撤案了,这个案件就不存在了。所以,就算你去赔偿了,获得了谅解协议了,也不意味着存在被害人撤销案件,案件不存在的情况。但是呢,如果从刑期的角度来看,如果你自己自己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取被害人的谅解,这是一个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就说说可以在最终的刑期上获得减低一些。说了这么多,那究竟还要不要赔钱,获得谅解呢?这主要看你认不认可自己构成犯罪,另外,还得看你兜里有多少钱。一般来说,你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协议,一般来说,会认为你是理亏了,认可自己构成犯罪了。如果你赔偿后,又想做无罪的辩护,那就增大了辩护的难度。、另外,尽管你是赔偿了,但法院做判决时,还是同时判处罚金,这个时候,你还有没有钱交罚金,这也是个大问题。我们曾遇到过这么一个案件,有个做外贸的服装厂老板因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所以来咨询我,这个老板在案发后,非常恐慌,所以就找到了这个商标的品牌方,赔偿了一百万,以为这样案件就了结,就没事了。但是,现在却后悔了。过程是这样,有一天,一个外国商人联系到这个服装厂老板,发一些图片给他,要求他按照图片的款式、商标生产一批内裤,他一看这些国内某两个知名品牌的内裤吗,没有得到授权生产、销售别人品牌的内裤,这会涉嫌侵权啊,但是由于生意不怎么样,好不容易接到一个单子,所以不愿意失去这笔生意,这老板想了一想,还是答应了。过了不久,内裤就生产出来了,但还没有来得及把货送出去,公安机关就接到举报,来他的工厂里检查,当场扣押了这批货。这个老板也被送到看守所去了。接着,他的家属联系到了被害人,提出赔偿对方损失,希望对方出一份谅解书,被害人刚开始不同意,后来同意了,提出要赔偿一百万。后来,这个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这个老板的家属找到了我们,经过阅卷,发现司法机关是按照涉案内裤的正品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如果按照产品的标价去买,实际这批货得总价值还没达到入罪的数额标准。换句话来说,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个无罪案件。最后,检察院对这个老板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尽管人是无罪了,但是这个老板还是很纠结,赔偿了100万元,最后发现自己原来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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