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金牙一言

商标共存与假冒注册商标罪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4-02-26 10:35:38

商标共存与假冒注册商标罪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相互抵触的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不同的商业主体出于商业之目的,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的商标。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偶有碰到行为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却被商标局驳回,行为人为了取得审查员的认可,争取涉案商标获得注册,事后经与在先商标权利人进行洽谈,获取了对方出具的“共存同意书”。因此,在复审时,行为人提交在先商标权利人签署的共存同意书,以证明在先权利人认可双方商标在共存的情况下不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此类案件之案发缘由多是双方之间基于利益纷争而被对方举报立案,因此我们在办理该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时,需认真分析被追诉人的辩解,有针对性地对其与在先商标权利人之间达成的商标共存协议进行取证,不能片面地以被追诉人之涉案行为足以造成他人误解就认定构成犯罪。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