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扣押到半成品,要不要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3-10-10 10:10:42

作者;董建明律师 (广强知产刑案团队成员)

在商标犯罪案件中,当事人的涉案金额通常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安机关在制造工场扣押的成品、半成品;第二部分是公安机关在仓库扣押的成品;第三部分是公安机关经营场所扣押的成品;第四部分是公安机关扣押到了销售记录,主要体现为送货单、对账单、会计账本、电脑上的记录等等。

对于在制造工场扣押的成品,应该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这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对扣押的半成品,是否应该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呢,在司法实务当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被扣押时处于那个环节

对于这类半成品,我们必须根据制造假冒产品的步骤,确定其被扣押时处于那个环节,才能确定其是否应该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把制造假冒产品的抽象的分为A→B→C……M→N→加贴注册商标标识。

第一,如果半成品在被扣押的时候,处于M或者M之前的环节,那么,估计不会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去。

第二,如果半成品在被扣押的时候,已经处于N环节,虽然还没有加贴注册商标标识,在理论上是不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去的,但是在实务中,司法机关会对此做出扩大解释,将一部分处于N环节的半成品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去,关键点在于这个N环节的制作程序是不是非常简单。如果仅需简单的几个动作就可以完成了,司法机关就会将其视为已经制作完成的产品,而不是半成品。如果这个工序相对复杂一些,譬如操作难度比较大,或者需要耗费比较长时间之类,那么司法机关就极其可能将视为原材料性半成品,从而不将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去。

二、根据现有证据能否充分、确实证明其将用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在符合上面第一个条件的时候,还要看这些半成品是不是将充分、确实地用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如果存在不会用于假冒的合理怀疑的,不能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中。

例如,这些半成品存在某方面的瑕疵,正常情况下,将会被丢弃。

例如,这些半成品被扣押时位置是处于仓库里面,或者运输途中,而不是正处于制造工场中,或者虽然处于制造工场中,但现场没有开工等等。

另外,在实务当中,有的当事人在制造假冒产品的时候,并不是在最后一个环节才加贴注册商标标识,而是在中间环节就加贴注册商标标识了,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往往会直接认定为成品,计算进非法经营数额里面去,这对当事人极为不利。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