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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铭律师

何国铭律师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系广强知产刑案团队的领头人,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控告及辩护。何律师曾就职于深圳市某司法机关,从工作至今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的研究,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对知产犯罪案件有着自己独到的思维与见解,办理过多起无罪、不... >>详情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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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二次泄密”

在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的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如下手段做到避免商业秘密二次泄露:(1)申请不公开审理,法律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2)做好质证程序中的保密工作,司法解释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3)...

知识产权鉴定

目前,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一般是科研院所、以鉴定为主业的公司。知识产权鉴定并不属于司法部管理的四大类鉴定,即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而知识产权鉴定及其他类鉴定,全部回归行业管理。为此,对鉴定主体的审查,应当核对是否属于被许可经营...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同一种商品”

在办理商标侵权案件中,需要判断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此时需将被控侵权商标所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与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比对。实践中,办案人员在比对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以下三种错误。一是将被控侵权商品,与权利人实际生...

侵犯商业秘密:客户名单的秘密性

客户名单秘密性的基本标准可归纳为客户的特有性以及获取客户名单的难易程度,一般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应当提供其与客户发生交易的相关证据,比如合同、款项往来凭证等。同时,原告所主张的客户一般应是与其具备相对稳定的交易关系,而不能是一...

商业秘密侵权案频发的原因

商业秘密侵权频发的四个原因。一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够,没有预算成本,没有构建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二是员工的法律意识不强,对签署的保密协议也从未细看,没有意识到涉案行为会构成犯罪。很多技术人才认为自己研发的技术及产品,自己有权随意使...

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救济途径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权利人分别依据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通常会选择以下四种途径进行救济,一是民法侵权诉讼上的救济;二是刑事领域中的刑事控告或自诉的救济;三是劳动法上的违约之诉,劳动仲裁的救济;四是行政法上的工商查处。